一、鉴于投标人所提出的“疑问”,现根据本项目《招标文件》的规定,澄清如下:
序号 | 投标人答疑项目及内容 | 澄清解答 |
1 | 招标文件第三章1.中明确了本次公开招标的服务内容为optima680E全保、Hispeed CT全保、DR的技术保。三台设备同为GE公司生产,为什么只要求optima680E需要提供完整的设备厂家售后授权,而HispeedCT和DR却不作要求呢? 并且,招标文件第34页中的第2.4中要求:“提供原厂技术支持专家审核合格的定期保养报告”,以及第2.6中要求:“维修备件必须为设备原生产厂家生产的全新备件,并保证维修后的技术参数与原机数据相同:”如果没有HispeedCT和DR这两种设备的厂家售后授权,就不能提供以上服务。” | optima680E为市场高端设备,人员及备件要求高,且该设备为本项目的核心产品,占本项目预算金额的90%以上;而双排CT及DR在我院已使用超十年且该款已经停产,即将面临更新换代,该两款设备基本为附带维保,故我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签订前提供optima680E设备厂家的完整售后授权; |
2 | 招标文件26.3综合评分中对于业绩的要求(招标文件第28页):“供应商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承担过安徽省内Optima系列64排全保项目”本项目的标的物为:optima680E Hispeed CT和DR,只有optima680E属于Optima系列64.排,HispeedCT和DR并不属于Optima系列64排,为什么只要求提供Optima系列64排全保项目的业绩证明,不要求提供HispeedICT和DR的业绩证明材料呢?我司认为此项要求带有一定的倾向性。 | 详见第二条 |
二、原招标文件中“第二节 投标供应商须知 26.3 综合评分”
序号 | 类别 | 分值 |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|
2 | 商务分 (66分) | 业绩 (16分) | 供应商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承担过安徽省内Optima系列64排全保项目,每项得4分。本项最高得16分。(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(或协议书)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) |
修改为
序号 | 类别 | 分值 |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|
2 | 商务分 (66分) | 业绩 (16分) | 供应商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承担过Optima系列64排全保项目的,每项得4分;具有承担过HispeedCT全保或GE DR技术保项目的,每提供一个得2分。本项最多得16分(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(或协议书)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) |
三、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22年4月8日9时00分现修改为2022年4月15日10时00分
四、本“澄清通知”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具同等法律效力。
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
采购人:潜山市立医院
招标代理机构:安徽全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